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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藏海传》发声明抵制代拍 泄密影视剧内容面临什么后果?
2024-1-24 17:24| 发布者: 擦干你那为爱留下的泪| 查看: 597 |原作者: 擦干你那为爱留下的泪|来自: http://www.chinanews.com.cn/cul/2024/01-24/1015201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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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 :   中新网北京1月24日电 24日,由郑晓龙总导演,肖战、张婧仪等主演的《藏海传》剧组发布声明:“坚决抵制代拍、偷拍、路透、保密信息泄露等恶意侵权行为。” 《藏海传》声明   近年来,多个剧组均曾发文抵制代拍偷拍等侵权行为,据上海中联(重庆)律师事务所曾惜律师介绍,这类行为可能构成多种侵权...

  中新网北京1月24日电 24日,由郑晓龙总导演,肖战、张婧仪等主演的《藏海传》剧组发布声明:“坚决抵制代拍、偷拍、路透、保密信息泄露等恶意侵权行为。”

《藏海传》声明
  《藏海传》声明

  近年来,多个剧组均曾发文抵制代拍偷拍等侵权行为,据上海中联(重庆)律师事务所曾惜律师介绍,这类行为可能构成多种侵权。

  首先,对剧组或制片方而言,影视剧作品的演员、造型、布景、拍摄进度、剧情等拍摄制作信息,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,可能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的商业秘密。

  而未经授权,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拍摄并发布剧组未经公布的拍摄制作信息,则可能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;非法售卖的拍摄内容如果包含了剧本、服饰、道具、布景等内容,或被制作成相关周边进行售卖,还可能侵犯剧组或制片方的著作权。被侵权人提起主张的情况下,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具体赔偿数额与涉案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情况、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因侵权所获的利益等因素相关。

  如果未经同意私自拍摄并发布的内容涉及演员个人,则相关行为可能进一步构成对演员人身权利的侵犯;根据拍摄内容的不同,可能涉及肖像权、隐私权等。

  此外,如果代拍/偷拍行为扰乱剧组正常拍摄秩序,还涉嫌扰乱企业生产秩序,可由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处以警告、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。

  所以,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,抵制代拍、偷拍、路透等,尊重剧组的劳动成果。(完)

【编辑:李岩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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